菏泽首套房首付比例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此次调整中,对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对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60%调整为30%,贷款利率按首套房标准执行;而对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 记者从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5日起,菏泽公积金贷款开始今年的第二次调整,与3月份着重调整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标准不同,此次着重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最长期限,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开展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并放宽用住房公积金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范围和条件,这四大新政将给菏泽楼市带来相应影响,也将激起正真想购房而没有足够资金的刚需用户。

  • 此次调整的重点很多,其中对市民关心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最长期限进行提高,根据调整标准,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最长期限可按法定退休时间顺延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