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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被盗能找房东赔偿吗?房屋出租安全责任划分

发布时间: 2016-09-10 16:12:31

来源: 楼盘网

分类: 国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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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租赁的时候我们常常提醒的是租客要学会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因为现在虽然是法制的社会但是还是存在一定的阴暗面,因为有太阳的地方必定是有阴影的形成,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当发生一些意外。例如出租房屋被盗能找房东赔偿吗?房屋出租安全责任的划分是怎么划分的,下面由小编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第一、出租房屋被盗能找房东赔偿吗

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出租人负有保障出租房屋和房屋内附属设施安全使用的义务。如果承租人有证据证明出租人对承租人财物被盗有过错(比如锁坏了不同意更换),出租人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事项:如果在承租房屋前发现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可以向房东提出安装防护栏等要求,租赁合同中对此也可进行约定。

但是出了状况找房东负责,房东对你租住的房屋没有安全保障义务,你无权要求房东赔偿。

第二、房屋出租安全责任的划分:

1、一般都是按照: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但是在实际当中还是应该划分清楚的:

2、出租人应当对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情况和使用性质进行查看,承租人应当予以配合;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查看的,应当委托他人查看。

3、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人应当要求承租人在开业前出示已办理消防手续的相关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开业许可证书,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协助和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4、出租人应当将出租房屋的安全隐患情况和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情况向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报告。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人可以依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5、承租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安全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 承租人发现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通知出租人,并同时报告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

责任编辑: duan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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